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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完整文集娱乐:开局一首爆歌,女团C位出道》精彩片段
总之,用了一些手段参与投资,从刘琪手里拿走了运营权。
“刚刚菲莎世纪的人找到我,想要改赛制。”
刘琪慢慢品了一口茶,和林夏说道。
“是要淘汰我吗?”
“你不怕淘汰,对吧?”刘琪十分笃定地说道。
在刘琪看来,林夏确实有拒绝和菲莎世纪签约的资本。
音乐名校出身,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坦途。
最重要的是,她的父亲——林伯山。
林夏和她父亲林伯山的关系并没有太多人知道,但刘琪在娱乐圈这么多年,可不是白混的,她有自己的人脉和消息渠道。
林伯山,华夏交响乐团团长,华夏音乐学院院长,华夏音乐家协会会长,文艺协会古典音乐分会主委。
可以说是音乐界的泰斗级大佬。
在这个尊崇艺术的世界,林伯山这种江湖地位,可不是什么等闲之辈,随便拿出一个头衔都是重量级的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,刘琪也不会太在意,毕竟她所在的娱乐圈和林伯山代表的学院派,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,大路朝天,各走一边。
但最近,她听到一个小道消息,那就是林伯山是下一届华夏文艺协会会长的有力竞争人选。
这就让刘琪无法忽视了。
在蓝星,文艺协会可以说总管一切文化艺术领域的事务,自然也包括娱乐圈。
哪怕林夏不和任何公司签约,她都有办法在娱乐圈生存下来。
这才是刘琪想要自己和林夏签约的原因,不仅仅是看好林夏的才华,最重要的是,她想搭上林伯山这条线。
“我很好奇,关于签约,你想要什么样的条件?”
林夏以为刘琪是想做个中间人,反正她觉得菲莎世纪那边不可能答应,就干脆狮子大开口,随便讲了几条。
先表明要签制作人约,然后从签约年限到版权再到独立工作室,要求提了个遍。
结果刘琪居然还在那有模有样地思考起来了。
这让林夏非常诧异。
这合理吗?
就像是买家开了个价,她直接十几倍地往上提,对方不仅没让她走人,居然还在那考虑?
“你要知道,你提的这些条件,可以算是A级合约了,独立工作室这一条,更是S级。”
刘琪言外之意,就是这种合约,只有顶级的天王天后才能签署。
林夏作为一个新人,如果是其他人,刘琪想都不想就会拒绝。
她刚刚在思考的,主要是:如果真按这种一级合同,把林伯山的千金签下来,能不能搭上他这条线?
但就这样答应下来,她还是挺肉疼的。
毕竟林夏现在是有两首好歌,谁知道以后呢?
火了几首歌就江郎才尽的音乐人到处都是。
所以她还是决定考察一下,林夏本人究竟值不值得她破规矩投资。
“菲莎世纪那边,你自己斟酌着办吧,不过从个人感情上来说,我认为去那里对你的发展没什么好处。”
林夏听到刘琪这句话都懵了。
原来刘琪不仅不想当这个中间人,她甚至还在这反向说服啊。
看着林夏有些呆愣,没反应过来的样子,刘琪哈哈大笑:“你是不是不知道,我也有一家经纪公司?”
“刚成立不久,名字叫做越星传媒,你可以回去了解一下。”
刘琪这样说,林夏就懂了,原来刘琪是想亲自签她。
刘琪的话一说出口,林夏就明白了她和菲莎世纪之间的关系,可能相当微妙。
而第二期的《岁月神偷》仅仅靠一个live版,就在音乐平台新歌速递榜上挂了好久,现在还排在第一。
这一次公演的《赤伶》,虽然还没有播出,但看现场的反应,火是一定的。
别说其他公司了,就是刘琪自己,都想把林夏签下来。
从业这么多年,她一直在做幕后,制作爆款节目,培养出选手又白白送人,这种感觉可太憋屈了。
老东家一直压着她,不让她创建独立的经纪公司。
现在自己跳出来单干,新成立了一家经纪公司。
但在菲莎世纪这些老牌经纪公司的封锁下,谈不上什么发展。
公司想要再往前一步,还缺了一张王牌。
刘琪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,她看出了林夏发展的潜力。
最重要的是,刘琪知道了另一条关键的情报。
就是这个消息,让刘琪不惜一切代价,也想把林夏签下来。
但菲莎世纪,对于林夏显然是一无所知。
看着郭经理想要拿一份新人的制式合同,就想把林夏签下来,刘琪在心里冷笑。
如果林夏真的愿意签这种合同,她就不会拖到现在还没签约了。
但菲莎世纪作为节目的投资方,她也不会阻拦郭经理派人去接触林夏。
……
第二天,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就找上了林夏,说让她去见一下菲莎世纪的人。
林夏其实不太想见,菲莎世纪之前给她发过邮件,提出的条件让她很不满意。
他们给出的都是那种新人偶像的制式合同。
像江望月、张诗云她们,十五六岁就和经纪公司签约,合同都是相当苛刻的,艺人只能拿到一到两成的分成,同样还有超长的签约年限以及超高的违约金。
而公司带来的培养福利和资源,基本都是口头的,不会写在合同上。
一口气签几十个有潜力的少年少女,主打一个画饼,但凡能有一个出名的,他们就赚了。
剩下的就拖着,靠违约金赚钱。
前世她的第一份合约就和这种有点类似,每天被公司要求跑通告,答应出的唱片却一拖再拖,后来更是半雪藏,就等着她付违约金。
菲莎娱乐的邮件她扫了一眼,就丢进了垃圾箱。
果不其然,菲莎娱乐相当轻慢地派了一个小助理,就来让她签约。
“林小姐,这还有什么犹豫的,我们菲莎可是业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。”助理身上洋溢着莫名的自信,好像被他们公司看上,就是了不得的荣耀了。
“你也知道,我们菲莎世纪有限定团的运营权,只要你签了这份合约,出道不是问题,你的曝光也有保证。”
林夏出于礼貌看了一眼合同,也就比上次稍好一些,但还是长达十年的卖身契。
没有底薪,分成二八开,也没有提升的空间。
公司的规划和资源丝毫不提,而违约金却是明明白白。
而且这份合同还拿走了她音乐的版权。
菲莎世纪这样的大公司眼里,艺人的能力不重要,把艺人控制在手里以及拿到版权才是最重要的。
但林夏最无法忍受的也正是这个。
在她的前世,地球上多少歌手换公司之后,连自己之前的歌都唱不了,一大原因就是在于版权给了公司。
连泰勒·斯威夫特这样红透全球的歌手也不例外。
现在她的歌版权都在自己名下,菲莎世纪的这份合约,对她来说就是想要空手套白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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